近日,中國網財經中心記者接到投訴,稱國美電器涉嫌將翻新的二手電視機當新機賣給消費者。記者向國美電器品牌部負責人求證,對方僅透露該生產企業已與消費者圓滿解決問題,但未就“國美電器是否知曉該機為翻新機”、“如何處理此事”等問題作出回應。
消費者質疑國美電器賣“翻新電視” 國美表態模糊
2006年5月6日,消費者在大連國美電器勝利廣場店購買了型號為TML4077的某品牌液晶電視,2012年8月9日,該電視在使用過程中發生爆炸。次日下午,售后維修人員打開電視機殼后,在電路板下發現了一張“故障登記卡”和一張“返機流程卡”。經核實,卡片上的機身號碼等信息與該機一致,維修人員確認該機為翻新機。8月11日,消費者將翻新機的相關證據遞交給國美電器,國美方面表示認可。“爆炸時,我3歲的女兒受到非常大的驚嚇,至今看到電視機就哭鬧不止,多次赴國外治療。(這件事)給我們全家的經濟和精神上帶來極大的損失。”消費者稱。
據消費者事后了解,這臺電視機為某品牌生產的國美電器包銷機,曾因多處故障無法修復而作為返機處理,然而經‘整容’后,該機竟大搖大擺地被國美電器當新機賣給了消費者。
2013年2月16日,消費者將國美電器和這家生產企業作為被告,向大連市中山區人民法院提起了訴訟,法院認為該案符合受理條件,立案審理。
中國網財經中心記者向國美電器品牌部負責人求證此事時,對方稱生產企業已與消費者圓滿解決問題,但未就“國美電器是否知曉該機為翻新機”、“如何處理此事”等問題作出回應。
截止發稿止,消費者稱未接到國美電器的任何表態。
國美電器疑似有“前科” 曾被曝出售翻新蘋果手機
據了解,國美電器被疑賣翻新機并非首次。2011年,北京消費者王某在國美電器平谷商城購買的一部iPhone4手機出現了質量問題,她懷疑手機為翻新機。國美電器表示可以退貨,但必須要有權威的檢測報告或者法院判決。該消費者將國美電器訴至法院,公開審理過程中由于雙方分歧較大且不同意調整,當庭未做宣判。
無獨有偶,2012年10月,曾有媒體報道,北京一位消費者稱其在國美網上商城低價促銷時購買的iPhone 4S設備是二次包裝的產品,且該產品早在銷售日期前已被激活使用。對此國美方面則予以否認,國美網上商城公關人士稱,國美網上商城的進貨渠道是正規的,其銷售的也均為合法的行貨產品。蘋果方面則稱,蘋果正規渠道銷售的產品不會出現沒有購買就被激活的情況。
早在2009年,蘇寧電器某負責人曾向媒體公開稱:“同行中有人將樣機、翻新機、庫存機拿出來當新機賣,個別企業甚至還把這個生意做得紅紅火火。”
《消費者權益保護法》第34條明確指出,經營者銷售摻雜、摻假,以假充真,以次充好、短斤少兩的商品,除向消費者按照有關法律、法規的規定承擔民事責任外,還應當根據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損失。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》第43條亦規定,因產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、他人財產損害的,受害人可以向產品的生產者要求賠償,也可以向產品的銷售者要求賠償。屬于產品的生產者的責任,產品的銷售者賠償的,產品的銷售者有權向產品的生產者追償。屬于產品的銷售者的責任,產品的生產者賠償的,產品的生產者有權向產品的銷售者追償。
中國網財經中心將繼續關注此事進展。

圖片說明:電視爆炸炸出“故障登記卡”“返機流程卡” |